各院系、各单位,2021级、2022级本科生:
南京大学2021版本科教育教学计划明确要求2021级及以后入学的本科生在大一第一学期至大三第二学期须完成20个小时的劳动时长,方可认定获得“大学生劳动教育实践”1个必修学分。根据《南京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劳动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试行)》(南本院〔2021〕59号),结合本学期劳动教育工作安排,现启动2022年秋季学期本科生劳动教育实践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劳动教育实践时间
2022年9月19日至2023年1月8日
二、劳动教育实践工作流程
本科生劳动教育实践采用“项目活动制”管理,工作流程为:设岗单位项目指导教师登录“南京大学五育项目管理系统”申报劳动教育实践项目;本科生院审核项目;指导教师在系统中创建活动;学生在系统中进行活动报名或参加指导教师线下组织的活动;学生报名结束后,到系统中查看是否报名成功,了解活动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指导教师带领学生参加劳动实践;指导教师评价学生劳动表现,在系统中录入参与学生的劳动时长并公示。主要流程说明如下:
1.劳动教育实践项目申报。各设岗单位积极谋划本单位劳动教育实践项目,明确项目指导教师,并由项目指导教师通过学校统一身份认证账号登录“南京大学五育项目管理系统”(https://ndwy.nju.edu.cn/dztml/)线上申报劳动教育实践项目。项目经本科生院审批后开展。项目申请获批后,指导教师组织此项目之下的相关活动,既可创建单次活动,也可以创建多个活动,活动不需要再提交审批。线上申报可参考《南京大学五育项目管理系统(劳动教育模块)教师操作指南》(附件1)。
2.学生报名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学生通过学校统一身份认证账号登录“南京大学五育项目管理系统”(https://ndwy.nju.edu.cn/dztml/)线上报名参加感兴趣的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学生务必统筹好自己的时间,仔细看清楚活动时间后再报名。报名成功后,学生应及时关注系统中的活动通知和老师发布的信息,主动了解该活动的劳动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活动报名开始至“报名结束前24小时”,同学们可取消报名并再报名其他活动;活动报名结束前24小时内,则不得取消报名。线上报名可参考《南京大学五育项目管理系统(劳动教育模块)学生操作指南》(附件2)。
3.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实施。学生务必按照报名活动的时间到活动指定地点参加劳动实践。如确因临时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活动,须在活动开始前向活动指导老师或联系人递交书面情况说明(辅导员签字),原则上可与活动指导老师或联系人协商一次补参加活动的机会。如确不能补参加活动,此次活动将认定为“因故缺席”。如未提交书面情况说明,也未参加活动,此次活动则认定为“无故缺席”,将在系统中留下诚信负面记录,影响五育中“德”的考察,也将作为本科在读期间评奖评优的参考依据。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实施中,学生应服从项目指导教师的指导和安排,认真学习劳动实践知识与技能,以积极的状态和饱满的热情参与劳动,保质保量完成指导教师交办的劳动任务,学习劳动实践技能,践行和体悟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项目指导教师应做好学生劳动保护工作,指导学生科学规范操作,防范学生劳动安全风险隐患。
4.劳动教育实践活动考核评价。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实施后,指导教师应在项目活动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做好学生劳动表现的考核评价,在系统中录入参与学生的劳动时长并公示。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学生应合理规划好个人劳动教育实践安排。学生应参考南京大学本科生劳动教育学习导引图(附件3),了解本科阶段劳动教育实践的具体要求。学生要及时关注“南京大学五育项目管理系统”中自己获得劳动时长的情况,根据各劳动实践模块的具体要求,统筹好大一至大三参与劳动教育实践的安排,力争在大三下学期前完成“大学生劳动教育实践”20个小时的劳动时长。
2.劳动教育实践各模块劳动时长要求。基础实践模块劳动教育实践项目主要面向大一新生和部分上学年未达标的大二学生,设岗单位为后勤服务集团、新生学院及其他相关部门与院系。原则上每位新生在基础实践模块至少完成10个小时的劳动时长,至多获得不超过15个小时的劳动时长。本学期原则上要求2022级本科生在2023年1月8日前至少完成基础劳动实践5个小时的劳动时长,2021级部分未达标的本科生在2023年1月8日前完成基础劳动实践10个小时的劳动时长。学科实践模块劳动教育实践项目主要面向大二、大三高年级学生,设岗单位为院系。原则上每位学生在学科实践模块至少完成5个小时的劳动时长。本学期学科实践模块的劳动教育实践项目主要面向2021级学生。本学期原则上要求各院系积极创设“学科劳动实践”项目,本学期至少组织一次面向2021级本科生的学科劳动实践活动。综合实践模块劳动教育实践项目可面向大一至大三学生,设岗单位为本科生院、团委等相关部门和院系。原则上每位学生可认定不超过5个小时的勤工助学劳动时长和不超过5个小时的志愿服务劳动时长。
3.鼓励院系和职能部门积极参与劳动教育工作。学校鼓励各院系和相关职能部门结合本单位业务基础与特色,挖掘本单位劳动教育资源,谋划、设置、申报本单位特色的其它新设的基础劳动教育实践项目和综合劳动教育实践项目,积极参与劳动教育工作。院系老师和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可通过学校统一身份认证账号登录“南京大学五育项目管理系统”(https://ndwy.nju.edu.cn/dztml/),结合本单位的需要和业务特色,创建、申报、发布相关类型的劳动教育实践项目及活动,招募学生参加劳动,为学生供给更多的劳动实践岗位。相关单位如有意向申报,可与本科生院劳动教育相关负责人联系对接。工作联系人:李灿,89680158。
特此通知。
本科生院
2022年9月13日